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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況】 托里縣督查室于2002年6月成立,其前身為縣委督查室。現有職工4人,其中少數民族職工1人。2014年,縣督查室緊緊圍繞全縣發展大局,不斷完善督查工作措施,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,認真履行工作職責,切實督辦解決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落實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、難點問題,有力推動了縣委、政府各項決策的貫徹落實,為改善托里經濟發展環境提供強大動力。
【加強組織領導,健全工作機制】 2014年,縣督查室充發揮績效督查、紀檢、組織部門“三位一體”聯合督查作用,變“被動督查”為“主動督查”,增強督查工作的全局性、主動性和時效性。著力做好專項督查和綜合督查的有機結合,不斷完善督查、協調和反饋的各個環節,保持督辦的連續性,對未落實到位事項,鍥而不舍,盯緊不放,直至全部完成。加大督查辦公經費投入,增強督查網絡建設,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、分管領導具體抓、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。
【強化制度建設,促決策落實】 2014年,縣督查室關注決策走向,樹立“大督查”思想,提高把握大局、服務大局的能力,推動縣委、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、文件、會議、決定等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。對全縣重點民生建設項目、重大建設項目、對口援建項目以及冬季積雪清掃、春季造林植樹的開展情況進行了全程督查,其中,對安居富民工程實行月通報制。全年共開展各類督查30余次。嚴格實行建設情況月報制,及時提出整改意見;圍繞群眾反映的熱點、難點問題,搞好對上級重要文件、領導批示件的追蹤問效,重點抓好矛盾糾紛排查、信訪案件調處等專項督查,做到件件有部門承辦、事事有專人負責,并及時反饋辦理情況。在辦理過程中限定辦理時限,實行電話催辦和實地查辦相結合;把辦理領導批示查辦件當作一項上為領導分憂、下為群眾解難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好,共辦理領導批示件7件。
【狠抓創新建設,促工作實效】 2014年,縣督查室健全基層督查工作基本運行機制,嚴格落實重大決策和批交辦事項立項程序,督查室負責人列席相關專題會議,對重大決策分解立項后,以《督辦通知》形式下達任務,做到件件有落實,件件有回音;建立健全領導和部門互動的雙層督查責任制,使抓落實工作責任更加明確、有效;及時跟蹤督查,充分利用《督促與檢查》或《督查通報》,全年共發《督促與檢查》28期,《督查通報》6期;強化《督查專報》的宣傳作用,共發《督查專報》30余期;在決策督查和辦理領導批示過程中,將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、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分類,并通過督查調研找問題、分析原因、提出決策建議,利用《督促與檢查》這一載體,呈報縣委、縣政府領導。充分發揮督查室的牽頭組織、協調指導作用,圍繞縣委、政府的重大決策和中心工作,確定不同時期的督查重點,按照領導授權,做好督查立項,制定督查方案,組織各方面力量開展督查工作。全年電話通知單位700余次。